不肯加入明军的战兵、亲兵等,一般判五年或无期。这些人长期以杀人为业,或者对旧主忠心耿耿,不适宜分散在各村落种地,只能在军队的演皮子底下干活。
他们的改造任务可以是修筑军事工事,挖矿等重体力劳动。这样才不至于翻出浪花来。
比如俘虏的几百真鞑子,在许明的建议下,就发配到永平挖矿去了。在乌漆墨黑的矿道里为大明奉献终身,就是他们最好的下场。
许明还提到了减刑的概念。如果罪犯表现良好,可以给他们减刑,或者分配到其他地方干一些更轻松的活。
“只要他们完成了劳动改造,我认为他们就洗刷了自己的罪过,可以重新成为大明的子民,”许明道。
在明朝很多人的心中,为敌军效力是不可赦免的罪过,连被抓壮丁强征入伍的老百姓,也是通敌卖国。所以很多明军在不得已投降后,都会为清廷出死力。
他们觉得反正自己已成民族罪人,只有为新主子打出个新王朝,他们才能成为新的开国功臣,才能重新做人。
许明认为只有给这些人洗刷罪行的途径,才有机会把他们团结到自己阵营中来。
“希望很重要,没有希望的人会沉沦堕落,而有希望的人会变得勤劳和勇敢,”许明总结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