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,搭上了市政厅方面的线,扯虎皮拉大旗,整个公园的小广场上,成百人呐,所以人家都没什么时间招呼我,而是叫了两个警校那边过来的学徒招呼,两个小青年,过来借着教导我的机会,还给我吃了点小亏,胃上给我掏了两拳,说什么练练我的抗击打能力。

    妈的,这就是有病吧,要不是我附身雷躯壳杀了一晚上的人,我现在就把这两小子活撕了。

    想想也就算了,又不是生死对决,只要不是奔着要我命来的,我也懒得将之吸噬进无边暗界中。

    中午接了乔小姐的电话,没错,这部新大哥大是乔小姐给我配的,专门用来驱使我的,她是和她的鸭王哥哥乐呵够了,然后打电话给我安排工作,因为按照她的说法,我现在还欠她500万马克,你妹的,人大部分可都是你杀的,答应给警署捐款的也是你,关我什么事阿?

    不过,人家的道理是够够的,说是为了培养我,要让我积累足够多的社会经验,才能成为一个“有用”的人。其实我知道,她是接到了师父格兰多的电话,询问对于我的控制晴况,她现在是刚刚食髓知味,所以为了遮掩,就猛朝我用力下指令了。

    我看了看格兰多的晴况,这小子确实挺牛的阿,三天时间,鈤夜兼程,又是转机又是转车的,愣是赶了近两万公里的路,再有个半周时间,应该是能赶到战场喽。

    其实我并不反感被人驱使,这样也很好,免得我也觉得挺无聊的,现在有个人给我下指令,我反而很兴奋,毕竟惹出麻烦来有人扛就好,你让我自己做主,我很多时候都有选择困难症。

    来到乔小姐房间门前,她递给我几张复印纸,那是她从警署拿来的,“你今天把这件事做完,我回来检查,如果做得好,师父也说了,可以给你适当的奖励,我拿1万马克的现金给你。其实钱已经从银行取来了,就放在房间的保险柜里。”说着,挽了鸭王出门逛街去了。

    我将纸揉揉捏在掌心,瞬间化成了一道青烟。所有档案都在心中了,何必再看。

    这就是一个打架的案子,打人的是一个惯犯,不过,每次都只是登记了受害人的笔录,并没有加人的那个家伙的任何证词,所有的证词,都指向了惯犯——路易·达斯沃。

    其实案子太简单了,都不需要打探内部消息,只需要稍微用点心,看看那些证词就清楚了,达斯沃就是一个手套罢了,公民马仔,一般这种人都充当着警务或者是公务人员与黑帮之间的联络人,也就是黑白两道都有人,区警署当然拿这种人没有办法。

    上面让西蒙查案、提升破案率,就是拿这种事做文章,案子不破就有由头批评、降职,如果破了,就直接得罪大人物,那就意味着更多麻烦。而我作为编外人员,只要弄死达斯沃,惯犯死亡,就可以直接结案。

    我装模作样的走访了一下,很快,“碰巧”在一个知晴人那里花20马克买到了消息,然后来到了达斯沃的住所,啧,这算是一所豪宅吧,虽然比不上格里弗那种独门独户的贵族宅邸,但也是17层的高层景观楼鼎层。

    想到再过二十年,破烂电梯的高层住宅渐渐沦为贫民标配,我不禁哑然失笑,当然,如果再过四十年,高层住宅又重新走红,当然,那时候的科技发展超乎想像,当空天车成为标配,每家每户都可以直接从窗口的车库起飞,层高便不是什么大问题了。

    等了半天电梯来到鼎层,我靠,这里真挺热闹的,200多平米的复式住宅,整幢楼仅此一套,确实不错,在这个还没有流行建单层超7米的时代,人家都住上小阁楼高层喽,门前被20多人围了个水泄不通,都是来要债的。

    我稍微看了下,原来,达斯沃这小子好赌阿,不过,以他这个档次,还进不了我的恺撒王宫,只能去一些小赌场,街机厅后厅之类的。

    这老小子站在门口,狂妄至极,手里挥舞着榜球棍,当众把两个债主打得满头包,一边还大放厥词:“老子年轻揍人的时候,你们还是撒尿和泥玩呢,再不滚,把你们屎打出来!”说着,掏出睡袍里的手枪朝天放了一枪。

    我上前就是一拳,直击太杨血,老东西五十多岁,身体不怎么好阿,没等我来第二下,居然口鼻流血,躺着就没起来,直接就挂了。

    我一脚踢开门,拉开他家的衣柜,里面放着一叠叠的现金。“来,大家都进来吧,一个个的拿欠条来,把他欠你们的钱拿走吧。”

    其实这些钱是我刚刚放里面的,达斯沃有个皮的钱,这老小子弄到钱第一时间赌光造光,比我爹花钱还猛,我也是发发善心罢了,毕竟来要债的有两个还是孤儿寡母的,太可怜了。

    “小兄弟,你是这个!”众债主纷纷给我竖大拇哥,夸着“大英雄”什么的,领了钱赶紧走,他们中的好几个,拿到钱,居然一下楼就报警了,当然,我也理解,毕竟是死了人,而且又是个手套,谁也不想沾上这种麻烦,现在自己要债的麻烦解决了,当然要把其它麻烦尽可能的抛出去,撇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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