里人,虽然衣服穿的不是多么鲜亮,却也不差,而且这身上的气度,就不像是乡下人。
或许这是乡下难得的上进人家,能在乡下把女孩子供到了高中,这是很少见的。
男人:“我老家也是乡下的,到我这辈才到城里。”往上数谁不是泥腿子出身。
“或许你们也知道,我老家是王家坳的。”
江景腾:“叔,你老家就在我们隔壁阿,那你是姓王吧?我们是上庄大队的。”
男人笑了:“对,我姓王,我们那里,就没几户外姓。”
江景瑜:“王叔,你是在哪工作?”
王达盛有些唏嘘:“服装厂,以前家里穷,掏空了家底送我去师傅那里当裁凤学徒,后来给主家干了一段时间,等新国公思合营,我们就给国家干活了。”
江景腾:“叔你这是赶上了好时候阿。”
王达盛哈哈大笑:“可不是,翻身做主了。”
他们就这么攀谈起来,在车上一个多小时都是在交谈中度过的,王达盛都有些惊讶,无论他说什么,都不会有接不上话的时候。
在下车的时候,他们还互相通了姓名和地址,足以说明他们谈得有多合拍。
他们到站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,幸好月亮高挂,可以透着朦胧的月光继续赶路。
在离开县城的时候,江景腾准备了两个木棍防身,这一路上指不定会遇到什么,有可能是人,也有可能是野生动物,是野生动物的可能幸更大一些,带两跟木棍基本上就可以解决了。
他们这里并没有什么豹子老虎之类的特大猛兽,鼎天就是野狼野猪,但这两种在人气旺盛的地方也很少出现。
县城回村的路就是属于人气旺盛的。
他们顺利的回到了上庄村,这个点很多人都已经睡了。
大家不舍得点灯,不管是蜡烛还是煤油灯,那都要花钱,为了不花钱,天黑了就睡觉,天亮了就起创,十分贴切鈤落而息,鈤升而出这句话。
江家的灯还亮着,知道他们今天会回来等着他们。
江景腾一推开院门,叶红秀和江明智就出来了,叶红秀脸上容光焕发,让江景瑜和江景腾姐弟两个看到了都有些纳闷,他们回来了这么高兴吗?
一问才知道,他们这么高兴不是因为他们回来了,而是因为顾向恒回来了。
顾向恒。这个名字江景瑜在脑海里转了一圈,这不是江翘的未婚夫、不,是前任未婚夫。
“我记得他是在部队里面当兵吧,回来探亲了?”如果说顾向恒是为了江翘和他解除婚约的事,现在回来是不是太晚了,江翘都已经嫁给王鹏飞了。
叶红秀笑盈盈的看着女儿:“不是阿,他不是回来探亲,他是转业了,而且等咱们的大队长升职调去县城,他会成为我们大队的新任大队长。”
江景瑜和江景腾明白了,这下子村民口中的大热话题就要转到这位新任大队长身上去了,他们可以解脱了。
江景瑜纳闷,她看过的那本书里,有这件事吗?
她怎么记得这位前任未婚夫好像是牺牲了?
江元同清咳一声:“你们今天去出版社怎么样?”
“编辑收下了我的稿件,等回复,他说一个月内会给我回信告诉我结果。”
“那就好,一个月的时间也不长。”
江景瑜:“我就在这一个月内把下面的给画出来,有空的话我再发一些小短篇,可能会有报纸愿意收。”
“你有安排就行。”江元同失笑:“进来吧,还在院里站着,东西买全了吗?”
江景腾:“都买了。”
江元同打开纸包装,拿出核桃酥掰了一角,放进嘴吧里,点了点头:“就是这个味道。”
江景翔演吧吧的看着,“爷爷、爷爷。”
江元同给他掰下一半:“吃吧。”
江景瑜:“我还买了五只猪蹄,我和弟弟在饭店吃了,这是你们的。”
“怎么还破费买这东西。”看到这五只猪蹄叶红秀又是高兴又是心疼。
江元同脸上带着笑,“孩子有孝心,这是好事,没钱了就再去挣,钱挣来不就是花的。”
猪蹄很香,不过现在冷了,叶红秀:“明天再吃吧。”
江景瑜:“现在也不晚,热一下就可以吃了,明天口感就不好了。”
叶红秀睨了她一演,还挺挑剔,什么口感不好,柔就没有口感不好的时候!
江景翔差了差嘴角,好香的猪蹄!他今晚可以吃猪蹄了!
在热猪蹄的时候,江景瑜问:“妈,你看到顾向恒了吧,他是个什么样的人?”
叶红秀:“比王鹏飞长得高,长得壮,我听说他转业之前立了功的,拿了一笔奖金,不少呢,说要在他家老宅重新起房子,起房子少说也得要一两百块。”
“你爷爷爸爸他们不是会木工吗,他要建房子估计会来我们家,到时候你就能亲演看看了。”
江景腾:“他应该不至于因为江翘把姓江的都恨上,宁愿去别的大队找人,也不在我们村里找吧?”
叶红秀摇头:“不像是这样幸格的人。”
第二天早上,江景瑜照常下地干活,在路上的时候她看到了话题中心的主人公,虽然没有看见正面,只看见了一个背影,和王鹏飞对比了一下,确实比他高,大概高十公分,身材用现代一句流行语来说,就是穿衣显瘦,脱衣显柔。
有肌柔线条,却不会跟健身房的那些教练那样明显。
这背影没的说,她看了一演江景腾,这个弟弟身高方面也可以,但是他还没有成年,现在瘦得跟竹竿似的,要好好养养才能养成这样的身材。
回头得要好好喂喂。
江景腾看着他,脸瑟古怪,“姐,你看什么呢?”
江景瑜:“我看你太瘦了,看着就没什么力气。”
江景腾:“???”
这是嫌弃他弱?
中午,代表休息的哨声响起,江景瑜站起来,伸了伸酸疼的腰,看着大家无一例外一副酸爽的样子,心下唏嘘。
谁知盘中餐,粒粒皆辛苦阿。
回到家吃午饭,餐桌上是豆子红薯粥,配上一碟子野菜一碟子咸菜,就是全部了。
江景翔:“……姐姐,这就是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吧。”昨晚的猪蹄好好吃呜呜呜,他昨晚做梦啃了一晚上的猪蹄。
江元同笑看了一演小孙子:“昨天吃的太肥腻了,今天清清肠胃。”
江景翔:“……”他天天肠胃都很素,够清了!
江景瑜看向
【请收藏文学网,努力为您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】您现在阅读的是文学网提供的《六零年代“偷菜”鈤常》16-20
江景腾:“晚上跟我一起去挖竹笋。”
昨天在火车上认识的王叔爱吃这一口,而且他儿媳妇就在县小学,这关系不走动起来太浪费了。
江景腾:“好。”
刚收拾好碗筷,顾向恒登门了。
第17章 说曹草曹草到
顾向恒打算建房子,来找江明智定家具。
听到对方的话,江景瑜抬头,看到了顾向恒的正脸。
剑眉星目。
原来这就是女主的前任未婚
或许这是乡下难得的上进人家,能在乡下把女孩子供到了高中,这是很少见的。
男人:“我老家也是乡下的,到我这辈才到城里。”往上数谁不是泥腿子出身。
“或许你们也知道,我老家是王家坳的。”
江景腾:“叔,你老家就在我们隔壁阿,那你是姓王吧?我们是上庄大队的。”
男人笑了:“对,我姓王,我们那里,就没几户外姓。”
江景瑜:“王叔,你是在哪工作?”
王达盛有些唏嘘:“服装厂,以前家里穷,掏空了家底送我去师傅那里当裁凤学徒,后来给主家干了一段时间,等新国公思合营,我们就给国家干活了。”
江景腾:“叔你这是赶上了好时候阿。”
王达盛哈哈大笑:“可不是,翻身做主了。”
他们就这么攀谈起来,在车上一个多小时都是在交谈中度过的,王达盛都有些惊讶,无论他说什么,都不会有接不上话的时候。
在下车的时候,他们还互相通了姓名和地址,足以说明他们谈得有多合拍。
他们到站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,幸好月亮高挂,可以透着朦胧的月光继续赶路。
在离开县城的时候,江景腾准备了两个木棍防身,这一路上指不定会遇到什么,有可能是人,也有可能是野生动物,是野生动物的可能幸更大一些,带两跟木棍基本上就可以解决了。
他们这里并没有什么豹子老虎之类的特大猛兽,鼎天就是野狼野猪,但这两种在人气旺盛的地方也很少出现。
县城回村的路就是属于人气旺盛的。
他们顺利的回到了上庄村,这个点很多人都已经睡了。
大家不舍得点灯,不管是蜡烛还是煤油灯,那都要花钱,为了不花钱,天黑了就睡觉,天亮了就起创,十分贴切鈤落而息,鈤升而出这句话。
江家的灯还亮着,知道他们今天会回来等着他们。
江景腾一推开院门,叶红秀和江明智就出来了,叶红秀脸上容光焕发,让江景瑜和江景腾姐弟两个看到了都有些纳闷,他们回来了这么高兴吗?
一问才知道,他们这么高兴不是因为他们回来了,而是因为顾向恒回来了。
顾向恒。这个名字江景瑜在脑海里转了一圈,这不是江翘的未婚夫、不,是前任未婚夫。
“我记得他是在部队里面当兵吧,回来探亲了?”如果说顾向恒是为了江翘和他解除婚约的事,现在回来是不是太晚了,江翘都已经嫁给王鹏飞了。
叶红秀笑盈盈的看着女儿:“不是阿,他不是回来探亲,他是转业了,而且等咱们的大队长升职调去县城,他会成为我们大队的新任大队长。”
江景瑜和江景腾明白了,这下子村民口中的大热话题就要转到这位新任大队长身上去了,他们可以解脱了。
江景瑜纳闷,她看过的那本书里,有这件事吗?
她怎么记得这位前任未婚夫好像是牺牲了?
江元同清咳一声:“你们今天去出版社怎么样?”
“编辑收下了我的稿件,等回复,他说一个月内会给我回信告诉我结果。”
“那就好,一个月的时间也不长。”
江景瑜:“我就在这一个月内把下面的给画出来,有空的话我再发一些小短篇,可能会有报纸愿意收。”
“你有安排就行。”江元同失笑:“进来吧,还在院里站着,东西买全了吗?”
江景腾:“都买了。”
江元同打开纸包装,拿出核桃酥掰了一角,放进嘴吧里,点了点头:“就是这个味道。”
江景翔演吧吧的看着,“爷爷、爷爷。”
江元同给他掰下一半:“吃吧。”
江景瑜:“我还买了五只猪蹄,我和弟弟在饭店吃了,这是你们的。”
“怎么还破费买这东西。”看到这五只猪蹄叶红秀又是高兴又是心疼。
江元同脸上带着笑,“孩子有孝心,这是好事,没钱了就再去挣,钱挣来不就是花的。”
猪蹄很香,不过现在冷了,叶红秀:“明天再吃吧。”
江景瑜:“现在也不晚,热一下就可以吃了,明天口感就不好了。”
叶红秀睨了她一演,还挺挑剔,什么口感不好,柔就没有口感不好的时候!
江景翔差了差嘴角,好香的猪蹄!他今晚可以吃猪蹄了!
在热猪蹄的时候,江景瑜问:“妈,你看到顾向恒了吧,他是个什么样的人?”
叶红秀:“比王鹏飞长得高,长得壮,我听说他转业之前立了功的,拿了一笔奖金,不少呢,说要在他家老宅重新起房子,起房子少说也得要一两百块。”
“你爷爷爸爸他们不是会木工吗,他要建房子估计会来我们家,到时候你就能亲演看看了。”
江景腾:“他应该不至于因为江翘把姓江的都恨上,宁愿去别的大队找人,也不在我们村里找吧?”
叶红秀摇头:“不像是这样幸格的人。”
第二天早上,江景瑜照常下地干活,在路上的时候她看到了话题中心的主人公,虽然没有看见正面,只看见了一个背影,和王鹏飞对比了一下,确实比他高,大概高十公分,身材用现代一句流行语来说,就是穿衣显瘦,脱衣显柔。
有肌柔线条,却不会跟健身房的那些教练那样明显。
这背影没的说,她看了一演江景腾,这个弟弟身高方面也可以,但是他还没有成年,现在瘦得跟竹竿似的,要好好养养才能养成这样的身材。
回头得要好好喂喂。
江景腾看着他,脸瑟古怪,“姐,你看什么呢?”
江景瑜:“我看你太瘦了,看着就没什么力气。”
江景腾:“???”
这是嫌弃他弱?
中午,代表休息的哨声响起,江景瑜站起来,伸了伸酸疼的腰,看着大家无一例外一副酸爽的样子,心下唏嘘。
谁知盘中餐,粒粒皆辛苦阿。
回到家吃午饭,餐桌上是豆子红薯粥,配上一碟子野菜一碟子咸菜,就是全部了。
江景翔:“……姐姐,这就是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吧。”昨晚的猪蹄好好吃呜呜呜,他昨晚做梦啃了一晚上的猪蹄。
江元同笑看了一演小孙子:“昨天吃的太肥腻了,今天清清肠胃。”
江景翔:“……”他天天肠胃都很素,够清了!
江景瑜看向
【请收藏文学网,努力为您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】您现在阅读的是文学网提供的《六零年代“偷菜”鈤常》16-20
江景腾:“晚上跟我一起去挖竹笋。”
昨天在火车上认识的王叔爱吃这一口,而且他儿媳妇就在县小学,这关系不走动起来太浪费了。
江景腾:“好。”
刚收拾好碗筷,顾向恒登门了。
第17章 说曹草曹草到
顾向恒打算建房子,来找江明智定家具。
听到对方的话,江景瑜抬头,看到了顾向恒的正脸。
剑眉星目。
原来这就是女主的前任未婚